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子女所收取的费用,计划生育时期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超除法律法规规定所生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父母生育两个子女,那现在的社会抚养费就主要是针对超出计划生育规定的第三个孩子所收取的费用,那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问题作出了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首先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什么?


(一)立案

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案调查。

(二)调查取证

?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

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

(三)告知、听证

? 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并由区县人口计生委行政首长签字同意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

(五)送达

? 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六)执行

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并制作书面的决定书。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界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结案

? 当事人已履行完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由办案人员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纳入案卷,并据实填写《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记表》,报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结案。

(八)存档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等材料整理归档,并制作规范的案卷,以备查证和复议、应诉。

社会抚养费文本范本


社会抚养费

执法文书之二

调查(询问)笔录(首页)

时 间: 地点: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户籍地: 住址:


询问人: 记录人:


告知:


请你如实回答,

答:


被询问人: (签名并盖右手大拇指印)

以上就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对于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程序和为维护计划生育制度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超生夫妻的利益也有一定的保障,避免乱收费以及超生的孩子无法上户口的问题,不仅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幸福稳定,也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维护社会制度。




■ 相关内容
·离婚对方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本来离婚的时候说的好好的,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真正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对方就反悔了不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履行,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那离婚对方不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呢......


·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属于比较开放性的社会,很多的情侣在谈恋爱时就已经居住在一起啊,在这期间很有可能会是女方怀孕。那么有些人,为了更牢靠的稳固双方之间的感情,会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但男方却......


·一方有病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时候,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时,此时就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条件,不会允许男女领取到结婚证的。鉴于此,有的夫妻在婚后发现一方患病了,此时不想拖累自己而生......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分居的情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夫妻是由于感情破裂所以引起的分居,那么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呢?下面就有的我们马上给您说一说这个问题,一起看看吧。根据我国法律......


·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经济近几十年来飞速发展,很多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得以生存是通过自己的不断革新和改制。而集体企业的改制必将给员工带来很大的创伤,因此就需要企业的......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利息是有限制的,利息多了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究竟是多少呢?在向他人借款的时候,涉及到借条的书写,那么当事人在......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作为民营类的有限公司,在成立之初是离不开股东的,因为有了股东的资金支持公司才能得到运转,才能走上盈利的道路。但是如果有股东因为转变投资方想要对其他的项目......

·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共有房屋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而言,此时双方都是享有所有权的,但具体是共同所有还是按份所有,则要看在购买的时候双方的约定以及实际出资情况是怎样的。对于房屋这样价值比较大的财产,若需要进行处分的......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
      实践中,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是有权利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相对来讲,我国对女方的保护更多一些,也就是说或对男方起诉离婚做出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一、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1、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权益资本,是一种投资关系;公司债券是负债资本。是一种借贷关系。2、持有人不同。股票的持有者是公......

·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在如今文化比较开放的时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许多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结婚没过多久就会选择离婚,甚至也有许多夫妻结婚许多年最后还是没能走过七年之痒而选择离婚,各自分道扬镳。那......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股东变更,在一个公司里是十分常见的。公司股东变更时间,是和相关的材料的提交......

·如何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量刑
      氰化物、砒霜等属于剧毒物质,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为人故意投放此类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所获得的利益相对较高,但其成立要求也更为严苛。就以其登记备案来说,不仅管理人、投资者有相对严格的要求,其注册资本更是不可......


■ 法律问答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如何维权
·你好,最近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是物业公司,告我一直拖欠物业费。
·户外广告怎么收费,你好!户外广告如果六十平方米!一年要交给城管管理费用是多少!谢
·外地重庆身份证掉了,做高铁回去怎么办呀
·70岁的残疾人可以驾驶残疾人摩托车上路吗
·律崔律师你好?,我咨询你个事,别人该我一万块钱五年了,你能帮
·有个005借的3万到现在没还,主要是人也消失了,我该怎么办问我该怎么办?
·你好,请问土地管理法是跟踞省文件执行,还是乡镇党委说了算。
·南京溧水法院判决了一起关于“车辆贬值费”的案件
·律师你好!前几年你曾亲自调解了我们三
·二次起诉离婚是硬判吗
·你好,我和我老婆为了家庭的一些小事情吵架了,可是我从结婚10年了没有动手打过她,
·老板打了工人当时没报警现在老板不认账改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老婆0162号上班受伤到79号才公司才给申报的工伤,现经过工伤伤
·租房纠纷:水总阀没关,水管冻裂,家里被淹
·王律师您好,我家老公是在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康伟南山煤业5月5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最短期限是多长呢?
·亲奶奶属于直系亲属嘛?,亲奶奶去世是否可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嘛?亲奶奶属于直系亲
·下班途中被家养狗追摔伤致右腿三处骨折。医疗费五万多。请问狗主
·构成多少资金才算啊。刑法罪行得判多久
·月饼过期一个月,被食品检查部查到,该怎么san
·老板犯了强买强卖罪,打工的也有罪
·因婚姻,想在黄山太平找个律师
·我因工受伤跟腱断裂,住院23天,单位说给3个月工资就不给了,他们是按我平时上班的工资给的,我想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