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没拿结婚证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要是男女人生没有拿结婚证的话,此时一般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如今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还是比较少了。既然是同居关系就不会存在离婚的问题,因此说到没拿结婚证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就不准确,应该是没有那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没有那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
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若感情不和分手,不属于离婚,双方原归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分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变更,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以分居为界点来变更财产归属。(一)夫妻财产制立法,首先考虑的是夫妻身份,即夫妻的人身关系。正是居于希望夫妻婚后能够共同进退、同甘共苦的良好愿望,我国法律选择了婚后所得共同作为法定夫妻财产制。这是我国法律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法律选择这一原则是经过反复比较,仔细研究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在夫妻的法定关系未解除前,不能轻率地在法定原则之外规定例外情形。把分居期间直接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中独立出来,并不利于夫妻矛盾的解决。(二)从实际情况来看,分居的原因,有的因感情不和,有的为逃避债务;从分居之后果而言,有的是可以挽回的分居,有的是不可以挽回的分居。以分居为时点来划分财产,而不顾其中的具体情况,显然不科学,也不合理。(三)从某个角度而言,因感情不和主动分居的,往往是夫妻中的“强者”一方。将分居中取得的财产认定为个人财产,可能客观上纵容了一些逃避家庭责任的人,鼓励夫妻一有矛盾就分居,对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的稳定无法起良性影响。如果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数额较大,而另一方又是无过错的弱者,将该较大数额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方便地做出适当的调整分配,避免有人以分居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
三、离婚时哪些财产不能分割
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 ;(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此时其实基本都是按照共同所有的财产来进行分割的,由于此时双方之间并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此时如果是因为解除同居关系而需要分割财产的话,则就会受理了。



■ 相关内容
·在我国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在离婚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发生某种情况,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形。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变更抚养权的相关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


·书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哪些
      书写离婚协议书这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是必须的,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会涉及到书写离婚起诉状了。不管是离婚协议书也好,离婚起诉状也罢,当事人在书写的时候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书写......


·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夫妻离婚有的选择的是协议方式,而有的则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在不同的方式下法律中作出的要求不一样,而这也算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之间的不同吧,当然不管是哪种方式满足条件之后,最终都是......


·债务人找不到了如何处理在线咨询 > 一、债务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债务人找不到了如何处理一、债务人找不到了怎么办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

·集资诈骗罪是以什么为标准量刑
      集资诈骗罪是以什么为标准量刑一、集资诈骗罪是以什么为标准量刑集资诈骗罪是以诈骗数额为标准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1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于1999年10月14日经第十六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2月1日起施行。部长  俞正声1999年10月15日建筑......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的,如果所在的城市房价比较高,此时想要购买的房子又比较大、地段比较好的话,则首付也是个不小的压......

·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如何区分?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

·什么是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人们在共同活动过程中所结成的以生产关......

·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的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一方违约,都要......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三)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卖方           中国           公司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买方           ×国......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前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运......


■ 法律问答
·我的建行卡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被法院冻结了,也没有通知,但别的银行卡还能用,这是怎么回事啊?求解
·我想问5--6级到底是怎么赔的
·房产证疑问,房子的户主不是我
·我妈打架动*子了!现在在看守所呆的呢!家数现在什么也没有
·我女儿的手在家被他同学一推,手骨折了,我想咨询该怎么办
·你好,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赔偿金该怎么
·我没有在小区居住,偶尔来一趟,我去冲水费,不给冲,说我没交物业费
·你好在香港打黑工两被抓了怎么判刑
·我是国企职工,被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一家酒店做服务员
·律师您好。请问欠钱不还,你们能帮忙吗?谢谢!
·结婚证找不到了,丢了,可以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啊!民政局什么时候上班啊!
·可以给里面的人写信吗,写了他收的到吗,问的到里面是否有这个人
·男方户口在农村结婚可以迁户口到城市吗
·离婚扶养费,不给
·武汉个人流动窗口女性退休龄到底是50岁还5岁?
·想问住院是从人民医院住的。现在保险公司让去二院做伤残。保险公司是和医院有关系sa
·岗位调动,沟通无果,被迫辞职
·工资条跟实际工资少600块
·学信网账号用父母的身份证号注册会怎么样?
·老公婚内出轨,在外面有个孩子,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判
·生育报销,你好,你好,我属于再婚,无子,老公也属于再婚,
·学生在学校足踝骨骨折了,经过做手术好了,十级伤残鉴定报告,具体来说需要赔偿多少需
·孩子右耳朵畸形,能否要求医院赔偿
·做媒的人,两方都同意,过了四五男方反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