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针对土地在进行使用的时候,没有去办理土地使用证,在用地和住房的过程当中,其实都会面临诸多的法律风险。因此您不要认为只有房产证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对您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
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1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购房人如果不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不容易了解到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的抵押,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一旦房地产开发商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将依法拍卖该土地使用权,并从价款中优先受偿。而此时房地产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二、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有些开发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在建设用地手续不全甚至没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地产开发。购房者不注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发现自己购买的是无土地使用权的违规建筑。此时开发商或是逃之夭夭或是无力赔偿,较后受损失的还是购房者。
三、无法进行二手房交易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许多业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方才想到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此时开发商多已人去楼空。这就给想要交易的房主带来了很大麻烦,也影响到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
四、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消费者在购买房地产时,就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但是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动迁单位就无法确认业主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利。
五、容易遭受意外损失
土地使用权依据用途可以分成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福利性项目用地及综合类性质用地等类别。我们通常购买的商品房都是建造在住宅性用地上。但是近些年兴起了一些所谓“单身公寓”、“酒店式公寓”或是商住两用楼,开发商以商住两用或是酒店式管理来吸引购房者,有时却是给消费者设下的陷阱,因为此类楼盘有些是建设在公共性建设用地上。由于建设用地的用途不同,购买此类房地产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损失。诸如,房屋分摊的公共面积较大;交易契税较普通的住宅楼要高;物业管理费用较高;按揭贷款的年限较短等。更为重要的是,此类楼盘通常并不认为是住宅,因此一般不允许落户。所以,购买商品房时,还应关注建设土地用途。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真的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在抵押,二手房交易,拆迁补偿或者是如果开发商有违规用地的情况下,作为住户来说,都是没有办法能够合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的。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证还是非常重要的。



■ 相关内容
·贵阳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贵阳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在生活中,您购买房子之后都会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证明房屋归自己所有权的证明,您没有办理过的对此都不是太了解也不知道应携带什么材料。每个地方......


·厦门 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征收土地时,对征收的土地如何补偿往往是最受被征地人最关心的问题。厦门作为经济特区,经济水平在国内属于领先水平。厦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也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
      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以及能否续期?我国发展迅速,近年来土地资源紧张并且土地价格也在不断增长。虽然人们买来了土地,但是对土地也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一旦使用期限一过,就不能在对其进行任何活......


·土地使用证制作模板
      土地使用证制作模板一、土地使用证制作模板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


·无期徒刑适用对象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

·单位住房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年)第 号    (    贷款)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

·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

·正当防卫的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对不法行为人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是正当的合法行为,无须负刑事责任。    ......

·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一)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

·授予专利的条件
      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

·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应当如何处理?
      在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责任竞合问题予以明确承认,并允许当事人选择两者之中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诉因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以......

·涉外收养的被收养人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凭收养登记证书到收养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1981年1月1日修订)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由于上述(一)款引起的捕获、......


■ 法律问答
·你好父母的房子,我出钱买的,父母把房子过户给了二儿子,请问我可以要钱吗?
·我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事隔两月,责任书乛未出,肇事者未刑拘?
·你好,在疫情期间们十余人一起工作,领导给我们安排在一个传媒的
·车祸理赔,我家属与6个邻居合伙雇佣了同村的一辆面包车来济南找活干
·骆律师好!我是劳动纠纷案的原告,我诉的被告有三个,第一个是我
·借贷纠份,只有微信转帐,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我想咨询一下娃娃的抚养费
·嵊州市城中村改造征收房屋被绍兴中院,省高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
·我那边的老板老是拿合同压我怎么san
·借钱不还,目前拉黑,联系不上,上诉
·如果家里没钱偿还受害方那怎么办?
·工伤赔偿纠纷,律师您好!我在某单位上班期间
·我有两亩水田,由于村砖厂吃土做砖,使我水亩无法正san
· 您好 我的问题是,我在工厂里上班然后跟老板谈辞工,后来
·产品促销人员与超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被申请人一直在在打工!家里面的房屋转由被申请人父亲所有怎么办
·没有结婚证该如何离婚,我今年46岁
·借条怎么写好
·购房合同纠纷,逾期未办理房产证
·婚内为前夫的企业贷款签字
·交通事故,我想咨询下如果一个逆行的电动车在凌晨4点左右与一载人摩托车相撞
·我被卫超打了,住院的钱没给,派出所把人放了,我该怎么办
·餐饮公司欠钱一直不给。一拖再拖。我给他送的是馒头。还欠800
·房屋财产分割,夫妻双方离婚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