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管辖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管辖


南京管辖律师

  南京管辖律师解决管辖纠纷,提供管辖法律咨询管辖管辖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管辖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移送管辖回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
 ·移送管辖后发现没有管辖权怎么办?
 ·管辖异议二审移送管辖的可能性有吗?
 ·管辖权异议小额诉讼可以提出吗?
 ·申请移送管辖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移送管辖有时间限制吗?并案处理移送管辖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


 ·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对于税务部门的体制改革是具有深远的意义的,现在已经有部分省市陆续的国税和地税合并以后的税务部门挂牌成立了,这样一来,人们会比较担心对于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肯定最近生活当中有很多的民众都是比较关注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的依据是什么?一、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


 ·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怎么处理
        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怎么处理一、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怎么处理?管辖权异议二审胜诉后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什么时间移送
        管辖权异议成立后什么时间移送?移送案件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一个月左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


 ·移送管辖当事人可以上诉吗?

 ·法院裁定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怎么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后管辖权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管辖转移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民初驳回怎么办?

 ·行政诉讼移送管辖重新起诉审理时限重新计算吗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

 ·案件转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需要多久?

 ·无管辖案件移送时间是合法的吗?

南京管辖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onlinenewm}}>>>南京管辖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管辖相关:起诉与立案财产保全管辖证据审判与调解判决执行聘请律师上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管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