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鉴定书集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鉴定书集


南京鉴定书集律师

  南京鉴定书集律师解决鉴定书集纠纷,提供鉴定书集法律咨询鉴定书集鉴定书集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南京鉴定书集律师
手机电话: *
您的姓名: *

 ·法医鉴定的形式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2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法医鉴定的形式合法性
        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不仅要内容合法,同时形式也要合法。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同志往往只注重对证据所能证实的内容本身的审查,而忽视了对形式要件的审查,特别是侦查部门的不少同志,在提取、制作证据时,对某些必须履行的程序没有引起重视,从而导致证据在形式要件上有一定的欠缺,进而影响到证据的有效性。因此,审查起诉部门的同志,应当要十分重视对证据形式要件审查。就法医鉴定的形式要件审查而言,主要应围绕以...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2002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发通[2002]56号)  一、概述  (一)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后制作的规范化文书的总称。  (二)司法鉴定文书的特征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制作。  2制作程序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2
        (2002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发通[2002]56号)××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鉴中心[20××]毒检字第×号  司法鉴定技术专用章(钢印)  委托单位:××县公安局  委托日期:20××年××月××日  委托事项:对送检的江×检材作毒物分析  送检材料:1(开棺取出的)胃组织及胃内容物若干;  2(附于布片上的)呕吐物...


 ·法医鉴定的形式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2

南京鉴定书集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onlinenewm}}>>>南京鉴定书集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鉴定书集相关:事故鉴定司法鉴定医学鉴定精神鉴定伤情鉴定伤残鉴定鉴定书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鉴定书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