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南京劳动保护律师
南京劳动保护律师解决劳动保护纠纷,提供劳动保护法律咨询劳动保护劳动保护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职业病的处理程序 ·
合同到期,女员工怀孕能否辞退? ·
职务侵权,雇主追偿的情形 ·
离职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法律效力 ·
企业裁员农民工维权方法
·
企业裁员农民工维权方法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很多企业选择裁员的方式以图度过危机。面对企业的裁员,农民工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第一,农民工可以... ·
怎样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书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 ·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最后是这样一个结局... ·
离职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法律效力
有很多离职员工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而本人已经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有身体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不方便行动,故不能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让其他人来办理呢? &nbs...
·
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业;(5)生育。”因此... ·
职业病的处理程序 首先,应该鉴定是否为职业病。所以,曹先生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于该诊断结果不服的... ·
职务侵权,雇主追偿的情形 一、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也就是说员工因为履行职务行为的过... ·
离职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法律效力 有很多离职员工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而本人已经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有身体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不方便行动,故不能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 ·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 ·
劳动保护常识 1、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 ·
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 ·
怎样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书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
合同到期,女员工怀孕能否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
企业裁员农民工维权方法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很多企业选择裁员的方式以图度过危机。面对企业的裁员,农民工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nb...南京劳动保护律师法律咨询电话:025-84110110(微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咨询中心.|.收费标准.|.联系方法
©Copyright 1995
南京劳动保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