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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累犯制度设立的现实基础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什么是一般累犯
 ·未成年人再犯不宜成立累犯
 ·什么是一般累犯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一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的罪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构成一般累犯须具备3个条件:  (一)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二)前罪、后罪都应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三)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 ...


 ·累犯制度设立的现实基础
        中国累犯制度的最早渊源,是虞舜中期后《尚书•舜典》中记载的“怙终贼刑”。虞舜中期前,由于当时的刑罚体系以死刑和剜目、截足为中心,犯罪者多被判死刑或剜目、截足,被判死刑者当然不可能重新犯罪,处剜目、截足者由于生理的限制基本上也丧失了重新犯罪能力,重复犯罪现象基本没有或甚少,因而在当时就无从规定累犯制度。及至虞舜中期以后,皋陶改革刑制,废除由死刑、剜目和截足组成的刑罚体系,重复犯罪现象逐渐...


 ·单位是否适用累犯?
        现行累犯制度,主要规定于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之中。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在刑法理论中,前者称为一般累犯,后者称为特殊累犯。  犯罪单位也许可以视为此累犯规定中的犯罪分子,但是作为犯罪...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1、人身危险性说  该说认为,累犯与初犯相比,其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并无不同,因而从社会危害性上无从说明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累犯者在初次犯罪接受刑罚后,国家和社会期待其能有所悔改,改恶向善,然而竟然违背了社会期待再次犯罪,充分说明累犯者较初犯者具有更强的人身危险性,基于特别预防的原理,自然规定较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我国有学者认为,犯罪人在一定时间内又犯性质比较严重的犯罪,这表明其人...


 ·单位是否适用累犯?

 ·国外故意犯罪能否成为累犯?

 ·累犯在连续犯中的适用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什么是有前科?

 ·未成年人再犯不宜成立累犯

 ·对累犯从重处罚的原理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什么是一般累犯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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