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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
 ·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可以要求同时支付停工的费用吗?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五统一”管理,即政府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统一征用制度,土地租赁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地价管理制度,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土地利用监督管理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财产权,属用益物权的一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不同在于取得方式的不同,就土地使用权本身具有的根本性质两者并无不同,都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同样属于财产权。但是,立法上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属性并没有明确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划拨行为等同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企业破产问题再次公布司法解释,明确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  这份名为《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企业破产时,有关政府可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处置。纳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其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批复》规定,企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
        土地价格一般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但随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市,特别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开展评估工作,是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但对如何开展评估没有进行阐述,现就开展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谈一下粗浅看法。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进行抵押、出租,但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国家...


 ·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可以要求同时支付停工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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