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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口头遗嘱的效力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而不再被归类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遗嘱人以打印方式立的遗嘱,当事人对该遗嘱效力发生争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但是遗产已经在民法典...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应注意哪些?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因此,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同时保证原始载体的完整性。比如通过录音笔录音或者通过手机录像,既要保证录制设备完好,也要保证录音录像文件无修改编辑等操...


 ·丈夫弥留之际妻子自拟代书遗嘱被法院判决无效
        陈某与万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到老年,膝下有儿有女。2011年4月底,陈某被诊断为肺癌,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在与万某结婚前所购的一套住宅楼由万某继承。”让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重新抄写了一份,然后和社区的两名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医院,由社区工作人员将遗嘱给陈某读了一遍,并让陈某在遗嘱上签名。陈某签名后,万某又握住陈某的手在遗嘱上捺...


 ·遗嘱不等于必然拿到遗产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应注意哪些?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公证遗嘱的订立

 ·遗嘱的效力问题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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