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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当然,如果一个债权人已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其他债权人就不得就该项权利再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并须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如违反该项义务给债务人造成损失,债权人应负赔偿责任。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若允许在诉讼外行使,则难以达到债权保全的目的。例如,因时效中断之...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在日本、中国台湾民法上,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债务人仍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代位受领。但债务人仍有权请求债人权交付所受领的财产。但在我国民法上,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法释【1999】19号第13条)。代位权的行使,使债务人的权利处分权受到影响,否则,债务人可以抛弃、免除或让让与其权利,则代位权制度将失去其效用。2.对于第三人的效力债务人...


 ·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是行使代位权的主体,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是帮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讨债,而是自己作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2、代位权应通过诉讼形式行使。当然,债权人以非诉讼形式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并由此而了结其与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也...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所以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在法、日等国和中国台湾的民法上,是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而非扣押债务人的权利或就收取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因而是实体法...


 ·行使代位权的注意事项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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