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种类及主要条款
承揽合同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加工合同。是承揽人依制作人的要求,用制作人的材料为制作人生产特定产品的合同。 二、定作合同。是承揽人依制作人的要求,用承揽人提供的材料为制作人制作特定产品的合同。 三、修缮合同。是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缮房屋的合同。 四、修理合同。是承揽人为定作人修复损坏或发生故障的设备、工具等的合同。 五、印刷合同。是承揽人为定作人完成书、报刊的合同。 六、广告合同。是广告经营者按广告发布人的要求完成广告的设计、发布的合同。 七、改造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制作人的要求把制作人提供的产品、设备、工具等改造或者改制成另一种新产品、新设备、新工具的合同。 八、复制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制作人提供的样品制作和原样品同样的产品合同。 九、测绘合同。是承揽人按照测绘人委托的要求,以自己特有的设备和技术为测绘委托人完成约定的测绘工作的合同。 十、设计合同。是承揽人按照设计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委托的设计工作的合同。 十一、检验鉴定合同。是承揽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完成对指定物品的检验鉴定工作的合同。 承揽合同属服务合同,签订这类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 二、委托的标的物(应写标的物的全称); 三、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四、标的物制作的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及检验方法、计量单位; 五、制作的价款、酬金及计算的依据、方法; 六、合同履行的地点、期限、方式; 七、工作成果质量、性能、技术要求、指标及检验方法; 八、报酬的支付及支付的方式;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十、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确定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