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还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引起的,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946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845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一、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二、各种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您出行谨慎小心,每个人都应珍爱生命,生命是无价的,平安是福,拥有了平安就等于拥有了一切。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后赔偿程序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了保证赔偿数额合理,需要启动交通事故后赔偿程序,这在交通事故认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交通事故后赔偿程序的内容有哪些?接下来为您介绍,希望......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交什么材料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实践中,转让商标与转让注册商标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其中转让注册商标的话,那么就涉及到注册商标相应权利的转让。此时需要到商标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调解应如何申请?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会选择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方面应该如何申请,调解时保险公司又是否必须在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当事人......


·微信是非常好的社交工具,当前还有许多微商在微信上进行商品的买
      微信是非常好的社交工具,当前还有许多微商在微信上进行商品的买卖,虽说一般的微商买东西只是占用了我们的一些网络空间,但其实其中还充斥着一些网络骗子,这些骗子用卖东西的名义来行骗,而且......


·贷款购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与贷款买房不同,贷款买车是一种所有权保留的买卖,购车人在签订合同后取得了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权,可是车来你所有权却并不在购车人手中,银行保留车辆的所有权,购车者需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法律责任
      临床应急输血是急救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都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依法正确认定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责任......

·交通事故未报警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是需要报警进行处理的。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却选择不报警。那么交通事故未报警的时候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而现实中,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本文整......

·可以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1.股东对公司的......

·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贷款买房固然可以帮助购房者解决资金问题,当此时也需要购房者要谨慎,避免发生按揭合同纠纷。那具体来说,贷款买房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而要是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怎么办......

·怎样确定继承份额?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室内空气污染损害鉴定
      室内空气污染损害鉴定。包括确认住宅、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全封闭或半封闭室内环境空气质量与基线相比是否受到损害,确定室内空气污染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判定室内空气污染的原因,制定室内......

·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书写借条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借贷的很多都是亲戚和朋友等熟人,很多人碍于情面不愿意写借条,即使写,写的也非常简单,根本不会去想写借条还要注意什么问题。其实不然,写借条......

·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一、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能退吗?一些购房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


■ 法律问答
·丈夫出轨,跟别人老婆现已怀有小孩,我要怎样取证他们事实属实
·比如父亲在某家单位工作了十后被辞退,期间未签过合同未交劳动保险,辞退
·兄弟二人因为土地产生纠纷,咨询一下土地的归属权利如何争取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嘱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来继承?如先前以赠与
·劳动纠纷已经判决但执行困难怎么办
·在家休产假工资待遇每月是多少
·关于物业发律师函起诉物业费官司
·2018的事故,当时我全责我自己垫付了医药5000,可2019的第一天对方又想来跟我5
·诉前诉讼保全的财物多长时间可以提
·我家宝宝快两个月了,我老公是给我们招的上门女婿,自从孩子生下来,如果离婚孩子会判
·故意伤人怎么判,什么时候判决
·请问,我三前结婚了,可以没有领结婚证,因为龄小,结婚三生了两个女儿,因为他*博我
·我想办社保卡,因为小孩要在这边上
· 劳动争议在二审调解了是否还可以再申请劳动仲裁
·为避让快速转弯车与公交车相撞致公交车一乘客受伤,我买了全保,不计免赔,该怎么办?
·现在能要回来吗?,10年前我孩子被他爸卖啦
·给关押人员上生活费要怎么操作才能转到看守所里
·男方动过手,后来女方出轨了,夫妻共同财产一套房子,一辆车,车为婚后共同买的如果离
·我们要怎么办???,我伯父去给湖南一家私人的鞭炮厂做事‚意外被炸伤.
·民间借贷40万如何打这个关司,
·学籍已经转回老家了,可是没去上,而是推了一年,还能去上吗?
·老婆结婚之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闹着离婚,我能起诉离婚吗?孩子可以判给我吗?打人的
·请问一下工地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请问购买到了假的黄金,一般是怎么向商家提出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