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买卖税费有哪些
置购房产自古以来就是国人家庭中的重要的事情,现今,我国出台了多项条例管控房产行业,例如调整税收幅度,二手房买卖也多多少少受到了影响。今天的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北京二手房买卖税费项目以及税费的计算方法。
1、 卖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营业税:
1)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免征收—营业税
2)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
3)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出售价格×5.6%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 ,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
免税条件:
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发票免除征收。
土地增值税: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3%征收税费即可。
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一般200元左右。
2、买方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契税:
普通住宅:
1)个人购买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价×3%征收;
2)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征收,即合同价×1%;
3)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90-140平米,合同价×1.5%;
4)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140平米以上均按3%征收。
非普通住宅:成交价(合同价)×3%(超过140平米或50年商业办公均一样)
综上,北京二手房买卖税费涉及到的种类繁多,且按照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习惯,通常都由买方来承担全部税费。不管您是买方还是卖方,我们都提醒您要尽早了解涉及到北京二手房买卖的信息,例如现行条令、购房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