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合同是在法律中起到保护作用,维护双方权益,合同有设立、变更、终止。当我们遇到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形变更时,最重要的是了解清楚合同变更的原则和所需条件,以保证更改内容的有效性。现在就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合同变更申请的原则和条件。


一、变更合同的原则
合同变更,一类是合同条款的变更(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变更),一类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主要是合同双方签约人的变更)。所谓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实际上就是对合同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的重新约定。这种变更,不受条款数量限制,也没有范围规定(可以是必备条款,也可以是约定条款)。也就是,无论什么问题,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来,可以只谈一条条款,也可以谈几个条款;可以对几个条款同时变更,也可以对几个条款先后变更;在一个合同期内,可以变更一次,也可以多次变更。变更的范围,可以是工作内容,也可以是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工作休息日等等。
1、协商一致原则
变更合同并要真正成立实施,必须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就是协商一致和书面的原则。变更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协商一致的原则。譬如那位读者想提高工资,单位认为你的能力的确很强,待遇也偏低,也愿意留你,于是就会同意你的变更希望,双方就能取得一致的结果。相反,尽管你自己觉得亏了,(也许事实上也真亏了),尽管你也提出了变更要求,但如果合同内容并不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单位完全可以拒绝或不理睬你的要求,而你只能继续″吃亏″地干下去。
2、书面形式原则
变更的第二个原则就是要以文字为证,就是必须要有一个书面形式。从理论上讲,劳动合同的变更属于要式行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内容,但如果不采用书面形式变更,会留下后遗症。还以这个读者的问题为例,如果现在的顶头上司倒也认可他的要求,把他的工资提高了200元,看上去这个变更问题解决了。但是如果他的顶头上司换个人,或者如果单位效益不好,又把他的工资降低到原来的合同约定水平,那么,他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单位并没有违约。变更没有文字约定,便没有法律约束力。
3、特例

合同变更也有特例,也有只要一方提出要求,双方必须同意的。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变更内容是符合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或者说,如果不变更,合同的内容就违反了法律法规,那么,这种变更要求一经提出,不管对方情愿也好,不情愿也好,都必须马上进行变更,而且要马上用书面形式确定。还是举那位读者的问题为例。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愿意,他想提高自己的工资水平,有没有可能呢?有的,要具有两个条件,第一,他们单位有集体合同;第二,集体合同中对这个岗位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他现在薪资水平。那么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他的工资应该提高到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水平。
二、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如果合同变更前或变更时,可能存在或发生了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损失的事实,合同变更后,受损害的一方仍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如果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从上文来看,合同的变更,其实就是对合同的条款二次的进行修正和补充新的内容,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来说是受保护的,合同变更最重要的就是协商一致,和书面的原则,决不可单方擅自更改或者口头约定更改。以上就是对于合同变更申请的条件和原则,

■ 相关内容
·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合伙合同纠纷?合伙经营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营模式,它可以降低经营的风险,带来最大程度上的收益。然而在合伙经营时往往会产生合同纠纷问题,权责规划不明确等问题也会日益显现,那么......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是怎样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根据一些约定的特定事项所签订的协议,一旦签订后就具备了法律协议,当事人双方就有权利和义务去履行所约定的内容。而对于一些免责的内容,合同中通......


·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无效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在经济交往的过程中,当事人就合作达成了一致的,往往都是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将约定好的内容固定下来,日后也才会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那通常当事人就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下文中我们就......


·居间合同模板(通用版) 随着合同的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
      居间合同模板(通用版)随着合同的种类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多人在面对合同的拟定时无从下手从而求助他人或机构,但是往往会有很多人被骗最后被他人侵犯自己的利益。那么居间合同该怎么拟定呢?......


·南京秦淮等五区知识产权案件移交铁路法院受理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月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挂牌受理知识产权案件,这也意味着南京市秦淮、栖霞等五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正式移交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法院新增加......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裁判规则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的分割其实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房产在我国的价值很高,而这往往也成为了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离婚案件中对于房产分割裁判也有一定的规则,那到底此时涉及到的裁判......

·政府征地补偿和程序是什么
      政府征地补偿和程序是什么政府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会进行土地的征收,确保公共设施能够有足够的施工场地,但是征地必然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为了确保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政府也都根......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的新规定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年的新规定由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一直在进行当中,所以征地行为也是时有发生,许多百姓不了解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此在征地的补偿协议上矛盾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广......

·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法律责任
      临床应急输血是急救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都对临床应急用血的特殊情况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依法正确认定医疗机构临床应急用血行为的责任......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具体指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如果被告......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结婚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表示、确属自愿提出结婚的请求,婚姻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婚姻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但现实中,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仍然存在一些父母包办......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一、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

·有借条怎么起诉要回借款
      有借条怎么起诉要回借款一、有借条怎么起诉要回借款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在进行土方工程时,如果涉及到挖沟
      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在进行土方工程时,如果涉及到挖沟槽土方工程,就会需要进行挖沟槽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此时就会有一些挖沟槽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需要相关人员进行掌握和运用,这样才能......


■ 法律问答
·财产问题,我结婚后经营起了一家服装店
·驾照考到科目三现在想转到另外一个省可以吗?需要什么证
·我能通过什么方式去找这个人?
·我能用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拖欠银行贷款4万能判几年
·笔录证据三个月了,能不能催办立案
·两个人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我是名学生,我五月一号在一家私企上班,请问有三倍工资嘛,那
·售卖银行卡被拘留
·商铺房产纠纷,是否可起诉回购。
·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公证书。我能否取消公证书,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欺炸
·我的岳父很自私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现在两个儿子不管他(他也不
·目前2015买了套经济适用房,是以我爸和我的名义申请的,目前爷爷身体不好,爷爷名
·交通事故 误工费赔偿
·二胎问题,该不该怎么办啊
·无证驾驶,我朋友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把人刮伤和解不了交警把我朋友给抓走说事要拘留15
·前天晚上做代驾再取代驾电动车时车主猛的关一下后备箱门把
·我和老婆离婚一年多才发现离婚时她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可以起诉吗
·我父母骑电动三轮车和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母亲死亡,电动车占主要责任。母亲骑的三轮车,现在我们有哪些
·我咨询一下交通事故
·人被抓,问不到人关在哪要怎么办
·夫妻之间发现了妻子出轨,男方上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怎样判
·公司辞职人员再辞职后未把公司车辆的行驶证交还
·烤火费发放问san div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