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履行不能的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

履行不能的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现在是法治社会,合同一经签署生效后,双方就要履行合同。如果一方违约,不承担合同中规定义务,根据实际情况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那么针对履行不能的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下面我们通过网站的这篇文章来做个具体掌握。
一、哪些情形下,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1、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2款)。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由双方当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守约方享有,不然会被违约方利用解除制度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合同指定的当事人享有,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享有,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享有。3、解除权对权利人而言是一种利益,这种利益是否被解除权人舍弃或推迟取得,只要无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无损于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允许。所以,行使解除权具有自主性,主要表现为解除权人可以在合同解除与请求继续履行之间选择,解除权可以在特定期间的任何时刻行使,可以采取和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等。综上所述,如果我们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遇到对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我们在催促无效后可以对履行不能的合同解除。并且,我们要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让其赔偿合同违约带来的损失。如果对方拒绝赔偿,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 相关内容
·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行使?
      双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如何行使?双方签署借贷合同后,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有时候,在同一合同中,双方互相负有债务。这时,一方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要求实现债权时,作为另一方,可以提......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
      买卖合同撤销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呢在实际生活中把手头拥有的房屋卖出去,即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除了房屋买卖,还有车辆买卖,工艺品买卖,土地买卖等等各种买卖都要签订买......


·保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保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随着我国的法治社会在不断的完善,人们在解决问题是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而在解决的过程需要签定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气,通常对于入职时候人事保管合同争议......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
      个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同样也是需要小心谨慎的,否则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当然,此时可以通过签订租房合同来对自身利益提供一定的保护。那到底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

·刑诉法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妇女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内的妇女,其实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应该以自己的孩子为中心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涉及到刑事犯罪当中的话,这是对自己、孩子极其不负责任的一种做法。......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否离婚?
      人生的美好时刻便是结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然而,婚后的生活却是很多夫妻都提前预想不到的。婚后会因为生活的种种争吵,大闹甚至严重者会离婚。但这种种原因中还有一种,那就是妻子不履行妻......

·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怎样处罚未成年犯罪
      各个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都是不同的,而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而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法律规定是不能判处死刑的。除此之外,究竟未成年犯罪量刑如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受让方的基本情况;2、公司状况及股权持有情况3、股权转让的份额及转让价款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5、双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约定6、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的承......

·权利人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或证据保全
      申请责令停止侵权,申请责令停止侵权是权利人的诉前法律行为。即,权利人在提起诉讼前先提出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责令行为人停止侵权,以及时保护、制止、减少其损失。权利人申请证据保全,是权利......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只是一方有斗......

·汽车产品供需合同
      分配单号:                                    共   页 第   页需要主管部门:                      签订地点:   合......

·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变更、撤销原裁定用)
      法院诉讼法文书样式15    (××××)×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原审被告人......


■ 法律问答
·孩子探视权利,离婚14年女方没有探视过孩子
·你好我是灵璧县尤集镇邱楼村的,别人2020年10月十二号买我
·异地想委托起诉可不可以?
·常熟买的电瓶车牌照可以到镇江用吗
·一般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是多san
·律师您好,我父母离婚时我未成年,父母协议所有财产归我,今长大
·向法院提交诉讼的申请书怎么
·老师,请教一下!公司法人在检查院看守所,公司会员,可以联名签字代表法人授权吗什么
·大足区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工伤。
·双向两车道,我正常行驶,对向车子借道超车与我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一年前离婚了,6岁女儿归男方,现由于宝宝身上有皮肤病长达一年
·2020年4月底从中兴通讯离职,讨要2019年年终奖。离职前
·我分居10年,我要起诉离婚,请律师
·应收款催收,应收款催收,应收款催收,有聊天记录,送货单,物流
·在超市买东西,抽奖买到劣质珠宝,商家不给退,该怎么办?
·这份合同有效吗?,在不知道菜地的具体面积时跟开发商签了买卖菜地的合同
·相关费用大概多少呢有位多好友跟我借了500元,我不在乎多少钱,请问律师需要做些什
·病人死在医院的时间与尸检死亡时间不对,再有在抢救室病史姓名为
·中介方单方篡改居间合同合同是否生效
·我办的xx贷。给他发完照片没给我下钱 然后威胁我让我给他钱怎么
·我想知道一个人是不是关在这个监狱,他们只给我发了一个逮捕通知
·隐私权,当有人侵犯你的隐私权
·公司要求我不报工伤,领导要求我不报工伤以后在工资方面给我多发点钱
·拆迁安置补偿问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