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指南
一般索赔流程 :
发生保险事故-->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递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确定保险损失缮制保险赔案结案通知-->通知领取赔款-->领取赔款
索赔所需材料:
1.保险单、或保险批单、及保费收据 2.法院、公安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报损清单 4.损失物品原始发票及施救费清单 5、第一现场照片 6.权益转让书等(如有)
注意事项 1.发生保险事故后,一般须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期限为2年(寿险是5年)。超过2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索赔金额以实际损失价值厘定,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4.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5.索赔后,保险单继续有效,但有效保险金额是原保险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个别保险除外,如责任保险)。 6.损失后的残余物资可以作价折旧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收回处理;具体由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