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把原本允诺的赠与而撤销,而受赠方认为你已经允诺给予我了,而且有协议,你怎么可以随意撤销呢?下面总结一下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1)、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       2)、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社会公益的内容包括:a、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b、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c、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d、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第193条第1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 相关内容
·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


·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


·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会因为各......


·房屋赠与的程序及费用
      房屋赠与程序是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然后持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赠与......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县××乡菜农,现住××县××乡。案由:蔬菜购销合同纠纷请求事项:请求仲裁机构裁准保全证据,及时向证人B提取证言。事实......

·原告起诉是否必须书写起诉状?
      原告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以起诉状的方式起诉。口头方式是指原告以口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书面的方式仅可以体现起诉这种法律行为的慎重,而且......

·寻衅滋事罪的案例分析
      1、案例详情陈某某,某某省某某市某某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某伙同“章某”(在逃)窜至某路“神话”网吧,发现前几天没给他们买 “摇头水”的舒某某正在上网,于是找到舒某......

·因岗位取消,员工拒绝去新岗仍在原岗待岗是否构成旷工?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不能因此完全否定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即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依据其劳动规章制度或双方的书......

·12种特殊交通事故情形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划分等级一般分为五级。一般的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级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司法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

·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约定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


■ 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家昨天下午过了过了发生了个丢人的破事。我一个叔叔57岁又
·你好,我想在**买网约车,交钱后行车证上写的是公司的名字,万一哪天公司不干了,对我们有什
·协议书,男方首付款10万元
·学生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如何分担
·一直联系不上未成年犯管教所,写信过去拒收
·抚养权(要回小孩)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女两个人的名字,房贷是由男方偿还,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首付
·两个脚趾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能获多少赔偿?
·你好,我丈夫因为屡教不改在外*博骗取钱财,现被抓,我想离婚该怎么做?
·14周岁未成人犯抢劫罪的量
·我想往监狱寄一本字帖,一本书,可以吗?他收的到吗?
·我怀疑她精神上有问题,可否起诉讼离婚!
·货已发,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你好,我是双牌县一个刚退休的,我你问下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买五险
·汪律师您好!我这有个案子想咨询您一下,就是我以前合作的一个
·您好孙律师,我家装了大金一拖四的中央空调被检测出来铭牌非原厂
·房屋产权归属,我父亲是以前的退伍伤残军人八八年安置到地方县城并转交地方民政局安置
·求助专家,房东签约前说的很好
·行政案件~本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再审申请书,半时间了都还没有任何答复这都一
·我这种情况协商理赔大楷能赔多少?
·我现在不在连云港,可以代为起诉离婚吗?等开庭再回家
·诉讼离婚,结婚证不见了,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解决身体损害赔偿,我在一家机械公司做喷漆喷塑工种有八年
·你好律师我朋友在佛山被抓的,移交吉林市船营区派出所。现在说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