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3.在一房二卖中所卖的房屋若是被拆迁房屋,被拆迁人对补偿安置房屋的优先权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际上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的拆迁事项达成协议;二是就补偿的房屋问题达成协议。如果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属于商品房的,实际上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形成了商品房买卖关系,应当适用房屋买卖的一般规则。而且因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拆迁安置用房的特殊性,该债权的性质为特种债权,具有物权的优先效力,该效力可以对抗第三人。于是,被拆迁人享有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权利。

■ 相关内容
·关于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并领取房产证,这是业主对......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
      在合同法中,合同有预约合同与本合同之分,它们是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来划分的。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称预约;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


·诉前财产保全中案外人提起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意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道路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意,通过法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该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我国《劳动法》将集体合同置于同劳动合同并列的地位,并且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订立和效力作了原则性规定;《劳动合同法》则设专节对集体合同制度作出基本规定。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解除合同有哪些程序
      合同的解除具体应遵循如下程序:第一,解除权的行使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即遵守合同解除的条件。只有在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向对方通知解除合......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因为继承、被强制执行发生变动时,其他股东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巧妙追债方法
      要追债,首先要了解怎样逃债。职业无贵贱,逃债有高低。现代著名的企业家,很多都是逃债的专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专业,就算是赖掉大部分债款,人家可能还要感恩戴德,感谢你还了钱,珠海巨人......

·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通知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能履行的一方便担负起通知的义务,及时告知对方合......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首先,拆迁公告的实施主体是拆迁管理部门,它是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为。《条例》第八条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

·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被告方的抗辩策略
      根据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可以依法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通......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一、作品的......


■ 法律问答
·逮捕后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私人房地产能否过户,我们刚买了私人的房屋
·湘杰在岳阳市的办公地点在什么地方?
·在急转弯路段摩托车撞向我三轮车左后轮责任是怎么划分
·员工有什么补偿?,我想咨询一下
·我朋友未婚先两人分开女人生孩子了 男方不知
·我家祖坟被强拆,请问可以讨回公道吗?
·还要需负刑事责任吗,我朋友涉嫌盗采煤炭资源已受公安行政处罚
·罚金太高了,我不去取车,会影响我考驾驶证吗?
·左眼8级伤残赔偿金大概多少
·你好!请问两个摩托车相撞,都没有证件怎么办?甲方轻伤,乙方重伤,乙方已经报案了,甲方如何处理?
·红岭出借一案委托代理
·秦律师您好我秦林宝贵州来温州打,工作时切割机切到右足踇第一
·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把按揭办理出
·已订好2月13日酒店,要更改为12日,酒店有房,按酒店法律可以不更换吗?
·请问最近有没有抓捕一名名叫(李照明)的犯人他身份证地址
·怎么取得精神病司法鉴定书
·我想问问摩托车无证驾驶该罚多少啊
·我在公司任职了三,现在公司想把你调到别的岗位去,我不同意,公司强硬san
·借贷纠份,只有微信转帐,聊天记录,可以起诉吗
·敲诈勒索案如何做无罪辩护?
·父亲病故996,那时我龄太小,母亲身体欠佳,不知道父亲名下有存款”我可以状告二叔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因别人欠我钱.我在2015腊月28向他们要。他们不但不给.还
·可以邮寄信给犯人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