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是怎样的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是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又一创新和突破。根据该法规定,那些规定明确、争议额小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小额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起诉讼或用人单位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拖延履行义务而导致的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的问题,将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化解,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确认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的具体范围内,那么此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劳动争议的规定进行处理,此时多数情况下需要先申请进行了劳动仲裁之后,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才能依法提起劳动诉讼。换言之,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仲裁前置程序。



■ 相关内容
·恢复劳动关系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如果你通过正规的方式在公司或单位工作时,那么无形中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经建立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相信你可能也看到过或者听到过,一些用人单位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跟一些员工......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如何规的?废弃废水是当今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国家相关部门以法律形式明确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破坏环境的行为是会遭受到法律的处......


·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建设单位为降低资金成本,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开工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潜规则,这样延续的债务纠纷又使施工方拖欠民工工资,而实践中个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 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有赔偿么哪些情形可以获得赔偿一、劳动派遣合同中可要求赔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


·抵押登记的效力
      抵押与抵押权的成立  根据现行的《担保法》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林木、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因此,就此类财产来说,登记乃抵押权......

·批准、决定逮捕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一、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

·遗嘱人是否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工作内容和范围?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笼统地处理一切与遗产有关的事务,也可以就房产、股票、存款等特定事项指示遗嘱执行人进行执行,限定其工作内容和范围。...

·敲诈勒索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

·涉外劳务知识问答
      1、问在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应该如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答: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单位可到市外经贸委或浦东新区外办办理通知签证函。持职业签证入境并在指定医疗机构......

·工伤伤残等级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赔偿款的具体标准国家都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关于工伤的赔偿款并不是像您想的那样,只要遇到工伤,那么就会涉及到大量的工伤赔偿数额。员工仅仅是做工伤认定的话,赔偿款的数额当中不包括一......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

·江苏省投资环境概述
      江苏,简称“苏”,意为草木繁茂,鱼米丰盛,历来是我国最富庶的地区之一,通江达海,素有“鱼米之乡”之称。因其境内原有“江宁”、“苏州”两府,故取其首字而称“江苏”。江苏位于中国东部沿......


■ 法律问答
·这样的情况法院还能支持离婚吗?
·关于欠工资不给的事,有欠款方签字的白条!对方家庭住址不详我应该怎么起诉呢?
·购车库145000,手续费要多少,最好要明细
·请问我朋友进了顺德区看守所,要怎样联系
·律师您好:2013年经法院调解我与前妻离婚,将房子判决给我作
·2016年办了一张健身会所的预付卡,因工作原因至今没有消费过
·酒后骑车撞人该如何处理呢
·我结婚四有一个3岁和7个月的女儿,前丈夫一家人对我殴打,现在我想离婚咋办
·你好,打架时对方揪掉了我的项链算不算是抢san
·刑事案件律师私自加收律师费,能不能要回来
·找了个挂车的工作讲好一天四百一的结果上一月班不想干了老板只给一千块工资上班前没有签订合
·没有离婚就和别人有了小孩子算是重婚吗
·在中国,私有*支_*药_有罪吗_什么罪
·从一个链接买了特惠游乐场门票,没时间去了,也没有消费,网站客服说退不了票,这样做合理吗,难道钱就白
·我的移动电话欠很多费,移动公司要求我缴清欠费才可以重
·能要求对方赔付车辆贬值费吗
·我喝的水小苏打里面有异物,我想问一下怎么处理
·工伤九级伤残,50岁工龄5公司要和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
·您好,在网上贷的款,还不起怎么san
·何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90岁的老人如果打欠条给别人,能法律
·我爸被车撞了快出院了对方肇事车辆在交警队能扣押多长时
·你好律师,请问如果是欠款人自己提出让我去法院起诉他,这是什么情况?
·离婚后女儿与父亲之间纠纷问题
·我和儿子和她父母该怎么分赔偿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