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决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裁决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刑事案件发生后,往往伴随着对受害人及家庭带来的物质损失。在一些案件中,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裁决后,原告会就财产损失单独提请民事诉讼。这时,作为原告及代理人,要注意诉讼时效这个问题。那么刑事裁决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在刑事判决后,单独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提出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综上所述,在刑事裁决结束后,当事人可以就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提出民事赔偿。当事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受到侵害之日算起。为了更有效的落实赔偿问题,当事人还可以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就可以避免错过民事诉讼时效,拿到赔偿的时间也会快些。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