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两次伤残鉴定,受害人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能会在起诉以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赔偿义务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不认可被侵权人诉前单方委托鉴定所得出的鉴定结论,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同意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就会产生两个定残日期,即首次鉴定的定残日期和重新鉴定的定残日期。
理论上,对受害人的赔偿采用完全赔偿原则,受害人受伤之日至定残日之前一日的误工损失与定残之后的残疾赔偿金之和正好是对其所受伤害的完全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具体而言,误工的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到康复所需的时间确定,其标准以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受害人因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误工时间应当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日或者按照实际误工损失时间计算。据此,这里所指的定残日应是指被法院确认有法律效力的伤残鉴定结果作出之日。本案中第一次伤残鉴定结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故应以第二次伤残鉴定结论作出的时间来确定误工费的数额。

■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差异
      我国规定了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赔偿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从......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nb......


·刑事证据开示
       所谓证据开示,又常译为证据展示、证据披露等。在刑事诉讼当中,它主要是指控辩双方在开庭审判前,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将各自掌握和控制的诉讼证据和有关资料让对方知悉的制度。......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在无奈之下,会向律师咨询,在没有离婚的......

·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设计人的发明创造主要是在执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凡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辩护词
      一、本案的被告人并没有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不具备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客观方面。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

·什么是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

·特赦后再犯罪的构成累犯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也就是说,被特赦的罪犯如果在5......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出租人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并占有、使用出租物,获取通过出租物取得的效益。二、要求出租人按......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是指战时非军职人员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不真实的敌方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nbs......


■ 法律问答
·商品房屋顶露钢筋,掉沙子,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
·寻人启事,男友突然失联,我来自于马来西亚
·您好!我是九江瑞昌的!我们家土地房屋征收!那时以便宜的价格买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2001年在你们中方人民法院离的婚,离婚
·您好,拆迁返还的商品房需要缴税吗?
·感情纠纷离婚不成对方要求高额赔偿怎么办
·律师您好!会计凭证最多应保存多长时间san
·购买方不愿意验货以及付款
·你好,由于我*当时手机分期时基本还完了,后面有客服打电话说由于我是老客户,说有1万元的贷款额度,
·交通事故咨询情况
·本来去银行存定期,可是存单变保险单,请问怎样维权并且拿回本金
·我在汽车上遭遇恐吓!勒索钱财,报警有用吗
·鲁中监狱的具体位置,什么路,门牌号
·我的房子是鹿泉证过户后几天能拿到房本
·因工地干活跌伤跟骨粉碎性骨折只出了个医药费,,原本说私了,,
·您好,我12号在网贷业务员的多次电话诱惑下走进了他们单位用我的商业保单去办了一笔六万的贷款,业
·律师您好,有人欠我一万多块钱,我手里有他打的欠条,是2018
·你好我在百度上查到在17的时候有个离婚起诉的传票,因为我在外地,所以我想查一下现在是怎么判的
·我在网上贷款了一万块才一个月现在我想提前结清可是手续费要三千块
·关于婚前财产的问题,各位律师好
·西双版纳州看守所邮编多少?
·你好,老板合伙人向我借了1200元,还了500元,还欠700
·我想离婚,去张家庄法院起诉可以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