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集体土地不得擅自出租

由于租用集体土地相对比较经济,现实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其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由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此种做法是不当的。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无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的,也必须先行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其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在此提醒广大读者,租用土地应当依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否则,取得的承租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相关内容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集体土地不得擅自出租
      由于租用集体土地相对比较经济,现实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其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由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此种做法是不当的。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方式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征地补偿登记表(格式)
      一、土地补偿登记表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组)(盖章)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遗腹子有权就其抚养人受到的侵害主张抚养费赔偿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应在哪儿办理?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在内地公民之间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扶养和财产作了妥善的处理),并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论婚姻登......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

·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
      办理财产公正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盗版的法律风险
      生产、使用、传播盗版软件的个人、公司、组织都有可能被告侵权。对于生产传播商,以番茄花园的案例和微软近年的打击盗版活动作为参考学习。用户方面,尤其是企业用户要注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nbs......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定义
      附期限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指明一定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根据。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商品房预售风险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卖期房”,这种制度是从香港引入的,而国外大多实行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


■ 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酒后经常家庭暴力,怎么可以解决
·我要居委会的同意。,您好
·辞工到期老板没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请问宜宾市看守所是在高县吗
·用我母亲(已过世)的房证可以么?
·想问一下为什么从美国寄东西过来中国这边还要付运费呢?
·程律师请问一下,我家遇到房屋拆迁问题,,能不能咨询您一下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要告么?
·医师执业地取消
·80平方米的超市,开业一年后消防来人说要罚款合法吗
·网络酒托键盘手犯法吗,网络酒托键盘手犯法吗
·私闯民宅
·李律师你好: 我老公是城镇户籍的退役军人,98年退
·别人欠帐不还,没写借条,怎样起诉
·劳动合同,单位要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却连带签订一份“以100元为标准的各项保险
·请问经济纠纷的法律时效是多长时间
·能否办理保外就医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
·离婚男方躲着不离怎么办
·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工会福利待遇吗?学校领导通知特岗没有入工会的权利,也不享受工会福利待遇,这合理吗
·抚养权(要回小孩)
·已在普查前如实申报超生小孩、最低应该罚多少
·0170月中旬进入公司,结果中间20181月公司换营业执照我现在查询社保才发现2017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