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两岁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往往会因为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而产生纠纷。父母都希望孩子可以与自己共同生活,但如果双方离婚,孩子必然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的一方。那两岁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两岁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会将两岁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女方。但如果女方有严重疾病或不承担抚养义务的,法院也会将孩子判决给男方。父母双方都会希望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所以在法庭审理中,如果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以表明自己与孩子生活会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对于离婚协议书来讲,当事人可以选择办理公证,然而进行公证并不是免费的,那么离婚协议公证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支付给女方的,那要是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话,此时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纠纷比较多,那么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哪些能起诉处理?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确认......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的法律定义
      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又称合同承受,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承受要发生法律效力,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合......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房屋应该通过包销商进行销售,最高人民法院......

·新婚姻法对第三者的处理意见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生活当中提到第三者很多人都是咬牙切齿的,认为第三者在道德上是有问题的,是破坏夫妻婚姻关系的罪魁祸首。很多人甚至认为第三者......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为了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对于一些特殊人群、特殊的案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政策,法律援助可以一大部分人的法律问题,同时为了更好的管理法律援......

·民事判决书(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1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请人×××要求宣告×××失......

·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施拆迁许可的主体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很多拆迁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拆迁管理部门具有双重职能:经营职能......

·交通事故责任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按照怎样程序鉴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逐年增加,造成了交通拥挤的现象。由于还存在酒驾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逐年增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是需要进行鉴定后再确定各......

·离婚小孩抚养费深圳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达到法定年龄的男女结婚后,若由于感情不和等缘由欲离婚的,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二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各地的抚养费的确定标准都是存在着差......

·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工作内容
      债权人会议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少数债权人拒绝参加债权人会......


■ 法律问答
·分居两年多没有感情离婚他不同意怎么办
·你好,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离婚
·我在学校办的新手机卡,一直有催债的人打电话,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这种情况该怎么
·被网友骗的资金能不能要回来!!
·按揭买房,贷款银行收取贷款额的4%权属变更是否合法
·在网上xx输了万,还不了了,直接去公安自首会怎么样?
·离婚房产分割,我们夫妻共有两套房产
·工伤问题,单位不报工伤,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现场同事的证明,同事不证
·我能告他 恐吓和诽谤,两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个网友随后俩人一直以恋*关系联系他一直给
·家在农村,前几年结婚后,重新分了户,但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现
·申请解决身体损害赔偿,我在一家机械公司做喷漆喷塑工种有八年
·人民xx在处理感情纠纷时从中调节然后在女方那边说男方怎样怎
·人是他请的,工资是我发的,可是现在他找了他后面的人签字画押说
·装修瓷砖出现大面积空鼓现象,如何起诉装修公司,要求处理
·关于欠工资不给的事,有欠款方签字的白条!对方家庭住址不详我应该怎么起诉呢?
·你好,我买了600300股票,要维权,怎么联系你
·南京东南大学教授停车纠纷猝死 家属索赔536万
·文书网看了您代理的xx案件您主张的餐饮行业平
·合伙人既不合作又不撤股我该怎么办?不依着他,就要关门
·工资拖欠我应该怎么办
·我想问下是不是有什么方法可以办成。
·农村房子。我的房子门牌号上是弟弟的姓名。弟弟房子的门牌号是我的名字。问题大吗如果
·请问法律上对于“直系亲属”的定义式是什么,来自哪部法律?
·朋友借了几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