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

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我国公民对土地有使用权,该权利不容任何人侵犯。实践中会有一些个人或单位侵犯他人的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他人的土地,在占用的土地上建设建筑物等等,这种做法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那侵犯土地使用权的处罚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行政处罚
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对于农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则不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予以拆除,但没有罚款的规定。
二、行政处分
如果非法占地的主体是政府及部门或者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除了要予以行政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按照 “15号令”规定:(1)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2)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有谎报、瞒报用地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刑事处罚
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非法占用的是耕地并且数量较大,造成被占耕地大量毁坏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那么什么情况算是数量较大和大量毁坏呢?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一般耕地10亩以上就属于数量较大,大量毁坏则是指在耕地上实施建筑等非农业建设,致使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的。如果是非法占用他人土地,会被责令返还,而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的,会被强制拆除。如果非法占用他人土地的行为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人还会承担行政处分,如被开除公职等等,侵犯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 相关内容
·外地人在杭州买房需要社保吗?
      现在包括杭州在内的很多大中城市都收紧了购房政策。对于在杭的外地人来说,非常关心的问题就是,外地人杭州买房需要社保吗?外地人在杭州买房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下面我们通过查阅杭州市购房相关......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现将河池市市辖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西太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


·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是什么?在我国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而且是有使用年限规定的,土地用途类型不同有不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有四十年到四十年不等,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土地使用权最新规......


·根据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无罪的辩护思路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无罪的辩护思路是什么?您都知道的是,公务行为是一种非常严肃的行为,作为中国公民对于公务行为应当支持,而不是妨碍,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妨害公务罪,那么,根据法律的......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非常紧张,医患纠纷也十分频繁。你知道医患纠纷到底包括哪些吗?如果发生医患纠纷,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这些问题,......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两方面的,就包括人身方面的损害和财产方面的损失。而在有损害的情况下,肯定就是由侵权行为存在的。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虽然知道自己可以索赔,但却不清楚应该向谁索赔......

·离婚之后小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众所周知,很多时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而此时如果在这方面没有处理好的话,自然也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确定了小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之后,小孩子的抚......

·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一、取保候审期满未判决怎么处理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说法对吗?
      用人单位招聘新人时,首先会跟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建立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是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更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这方面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为难刁难,......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
      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如何签订不可抗力是客观情况,不在我们的控制内。法律有相关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责。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可抗力如何约定呢?今天整......

·解雇员工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的正常劳动关系都是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其中就有规定,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辞退员工的。不过,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辞退员工的话,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关......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征地拆迁审计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它的特点是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进行协商解决。而诉讼离婚则免去了不必要的纠纷,可以更公正的对财产进行判决。那么,我们针对离婚后孩子抚......


■ 法律问答
·我是广西xx学院的学生,去年11月份我在学院教务系统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怎样取保候审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请问我的食品流通证过期有半个月要罚款可法吗san
·以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关在翁牛特旗看守所,怎么汇款给他?
·你好,农村建房时工人自己割到手责任在哪方
·请问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有一个临川区周贵庆关押在贵所
·我是湖南的驾驶证,驾驶证扣了九分还可以在东莞考教练证吗?
·房产证疑问,房子的户主不是我
·我是江西九江。我有个离婚案子,请想找个律师。电话。1857
·钱被骗了,我在网上被骗了一万多该怎么办
·驾驶证扣3分半没有去处理
·有3万借条想找你起诉
·我给个人店打工工作中摔断肋骨,一年多了,要求赔偿,老板以超期
·这样我是否就没有偿还义务了
·你好我亭林镇红阳村的,我姓顾,房子从97年到现在没人住,20
·关于老年人赡养费应该怎么给的问题
·婚前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子价00万,贷款50万,首付50万,还款15房产应当
·超市开业抽奖十元一次客人买19.8只能抽一客人一下拿两张
·工伤赔偿标准,我弟弟在宁波北仑一家机械厂上班
·因豆芽用药,请问怎么判刑?
·二手房房屋过户纠纷咨询
·您好人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入监队转到哪里了,家属不知道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