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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纪合同的法律定义
 ·行纪合同与委托活动的特征与区别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
 ·行纪合同与承揽合同、代理的区别
 ·行纪合同的法律定义
        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称为“行纪人、委托人”。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  行纪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行纪合同的地位在《合同法》中依法确定并独立存在(《合同法》第二十二章)。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
        行纪合同履行过程中,行纪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一、索取报酬的权利。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二、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应履行如下的义务:  一、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价格买入的,应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该条第三项规定“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二、行纪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委托人指定的法律活动。《合同法》第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具体是什么?
        1、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成立时生效。2、股权变更须进行登记,但登记是公司的义务,并不是转让方或受让方的义务,登记与否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3、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具体是什么?

 ·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

 ·行纪合同与承揽合同、代理的区别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

 ·行纪合同的法律定义

 ·行纪合同委托人的权利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行纪合同与委托活动的特征与区别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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