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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合同分则律师解决合同分则纠纷,提供合同分则法律咨询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技术中介和培训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合同分则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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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中约定最低充值金额的条款是否有效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待确认
 ·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
 ·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补救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专利申请权转让当事人的义务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买房中的中介陷阱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权。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向供货人支付价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权,而后将出租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保证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权体现在出租人对出租物的处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二、出租人享有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对出租物的占有和处分。...


 ·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购买确认书的效力
        李小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购买确认书》,协议约定乙方将此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卖给甲方,首付48万,剩余钱款用银行贷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5000元。签订协议时给付定金20000元,首付费用于4月3日钱支付。违约责任约定:如果因甲方原因未能全面及时履行合同或者使合同无法履行,属甲方违约,甲方已付居间费用和定金不退;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如实返还定金。合...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一、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无关系可言,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二、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


 ·分手后,520/521红包还要得回来吗?
        指相互吸引并相爱,在相爱期间约定永不分离。情侣之间的交流方式通常有约会,互送礼物,保持亲密关系等。——来自百度百科情侣之间经常通过互相赠送礼物、发示爱红包等形式增进感情,如果后期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想要分开,有着我爱你谐音的520/521元金额的示爱红包是否可以要回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虽然双方未签署书面赠与...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  依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在客运过程中,旅客发生伤亡、行李发生损失、承运人不能证明是旅客自身的行为所致,都应赔偿旅客的损害。在客运合同履行过程...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义务、权利
        依《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委托人)按规定向保管人支付一定的费用,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保管人收取了保管费,才能依约履行保管义务,因此,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是寄存人(委托人)的基本义务。  二、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为寄存人(委托人)保管物品,委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的物品,是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为“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合同担保,担保人需
        案涉保证人出具《保证书》同意就买卖合同及其所有附件项下买受人所负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但案涉合同系名为买卖、实为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由于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人担保负担明显大于买卖合同项下担保人的负担。在没有明确告知担保人的情况下,合同性质的变更,直接影响担保人对担保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保证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


 ·格式条款的无效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因而,相对方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相对人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附从地位。它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与《合同法》的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等原则有所冲突。所以,为了防止市场上大量不公平交易的发生,《合同法》对于格式合同有着更严于一般合同的规定,下面我们通过格式合同的无效来理解  格式合同一般...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起诉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义务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应履行如下的义务:  一、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价格买入的,应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该条第三项规定“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二、行纪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委托人指定的法律活动。《合同法》第四...


 ·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的权利
        委托开发技术项目合同中,研究开发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按委托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接受委托人因委托开发技术项目所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科研补贴费等费用。  二、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在技术研究委托合同范围内补充必要的资料、数据等促进技术研究开发的必须的技术资料。  三、在开发过程中,确因原合同存在不合理或未能预见的情况等,有权要求变更乃至撤销原合同,另外签订合理合同。  四、委托人...


 ·保证期满担保人在催看通知书签字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原则上不承担保证责任。但需注意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新的保证要约,保证人签字的,则成立新的保证合同,保证人需按照新的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催款通知书中明确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签字的,保证人应当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义务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托运人应按承运人的要求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的过错遗漏了重要情况,由托运人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需要办理审批手续而后才能办理货物托运的,托运人应向承运人提交经...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其另一个重大作用是作为产权转让登记的重要凭证,是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即标的物物权转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房屋买卖合同具有...


 ·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雇佣合同,当事人一方(受雇方)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其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可从以下几点予以明确。一、主体资格的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


 ·商场发错货物,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商场对卖错的东西商家有权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所谓重大误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作...


 ·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交给承运人。”这样,承运人才能够按时地完成托运任务。      如实告知义务。《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的过错...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一、支付费用的义务。  支付费用,是批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而必须支出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手续费等,如果委托人不支付这些必要的费用,受委托人就有可能因经济上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支付必要的费用的方法、数额可以在合同中确定,由受委托人垫付的,委托人应予以补偿。  二、支付报酬的义务。支付报酬,这只是对有偿委托合同而言,无偿委托合同因其本身是无偿的,...


 ·租车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工作需要或节假日出行需要时,很多人开始选择租辆车出行,租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事也不少,那么在租车的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什么呢?1、要到正规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毕竟车辆是一项价值比较大的财产,在汽车的使用过程中也容易发生各种问题,在正规的车辆租赁公司,车辆的性能、安全、保险、服务都比较有保障。2、签订租车合同要仔细审阅条款。汽车租赁公司会提供一份事先...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而委托人没有按照约定的要求去做或者部分未按约定要求去做,致受托人的技术咨询工作难以开展或致技术咨询合同无法履行。  二、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数额支付...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当其主张为借款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证
        最高人民法院在《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明确“父母没有明确证据的不予支持借款关系。”1、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如果双方对此款项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2、要注意父母与子女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如果父母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分别所有,其债权的主张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3、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父母主张出资为借款的,该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
        《合同法》规定,货运合同中收货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合同法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应当支付的运输费用。  《合同法》二百九十二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收货人收到承运人运送的货物,表明承运人按合同约定已将委托人交付的货物运到目的地,收货人依合同约定收取了货物,支付运费是应履行的义务。  二、按合同的约定提取货物。  《合同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货物运到后,...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分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两种。赔偿责任也依委托合同的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两种不同形式的委托合同的赔偿要求是不同的,有偿委托合同,因...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市房地资源局拟...


 ·融资租赁业务程序
        融资租赁业务关系复杂,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虽然不同的融资形式有其不同的业务操作程序,但其基本程序大致如下:一、由承租人选定供货商和设备。承租人为了达到最有效的融资目的,选择最佳供货人和最适合的设备是关键一步。承租人有能力自行选择的,可自进行选择,如果承租人没有能力或能力不足以胜任,可以委托租赁机构代理选择,租赁机构代理选择结果被承租人认可生效。二、承租人向租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定“设备租赁申...


 ·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定义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技术中介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违约责任

 ·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与代理的区别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抵押合同签订即生效,因抵押人过错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如何处理?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买卖合同中关于支付价款的要求

 ·在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若其所签署的借款合同是事后补写,担保人

 ·合同约定“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只有两方签字是否成立与

 ·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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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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