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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
 ·律师审查合同的要点
 ·公司登记地和实际住所地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业务部门公章不同于公司公章,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审查的质量要求
 ·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


 ·公司登记地和实际住所地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公司在登记机关办理主体信息登记时,住所是被要求登记的事项之一,公司选择以何地登记为其住所是具有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登记部门会根据公司提交的信息对外公示,社会公众也会对代表国家行使市场监管公权力的登记部门所发布的法人登记信息产生合理信赖。民法总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


 ·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所谓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损失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


 ·业务部门公章不同于公司公章,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系公司的人事部门经理与员工商定签署,员工虽主张经理具有与离职员工签订补偿协议的权限,但并未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经理于协议上加盖的系人力资源部的印章而非公司的公章或合同章。法院难以认定涉案补偿协议系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因用人单位内部业务公章管理使用不规范,造成人事主管利用职务便利,为离职员工开具不实的离职补偿协议,引发劳动者提起诉讼。建议用人单位做好业务章的保存、使用工作,并且规定业务章的使用...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

 ·合同审查的质量要求

 ·业务部门公章不同于公司公章,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

 ·公司登记地和实际住所地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律师审查合同的要点

 ·无效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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