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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送达的规定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专利法》中关于期限的规定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后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
 ·对专利管理机关决定不服的,请求复审或起诉的期限
 ·知识产权自海关备案后的有效期多长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七年。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对专利管理机关决定不服的,请求复审或起诉的期限
        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的期限——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得对专利局撤销或者得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发明专利权人或者撤销发明专利权的请求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发明专利权人或者得撤销发明专利权的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变更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核准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的期限

 ·专利代理人应注意的期限

 ·专利局的审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送达的规定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后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

 ·开办专利代理机构应了解的数字

 ·知识产权自海关备案后的有效期多长

 ·海关总署应当自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的期限

 ·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期限

 ·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撤销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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