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首页 >>文章

专利纠纷案件的多余指定原则

多余指定原则,也称非必要技术特征原则,是我国专利权侵权认定的原则之一,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区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在忽略非必要技术特征(多余特征)的情况下,仅以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判定被控侵权客体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原则。
  按照规定,多余指定原则法院不应主动适用,但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和代理人对知识产权案件不熟悉,从而导致不能正确表达本意,应该得到保护的保护不了,法院是否可以就此问题进行诉讼引导,另外多余指定原则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多余指定原则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不能轻率用该原则。凡写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都是必要技术特征,均应纳入技术特征对比之列,不能轻率地适用所谓的“多余指定原则”。对于权利人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所做的实质性的放弃或限制,在侵权诉讼中应当禁止反悔,不能将有关技术内容再纳入保护范围。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认定等同特征,必须在“三个基本相同”的客观判断基础上,同时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角度进行显而易见性的主观判断。可以适当考虑专利的创造性程度高低适度从宽或者从窄解释权利要求。要依法认真审查各种不侵权抗辩事由和侵权责任抗辩事由,合理认定先用权,酌情支持现有技术抗辩。

■ 相关内容
·专利纠纷案件的多余指定原则
      多余指定原则,也称非必要技术特征原则,是我国专利权侵权认定的原则之一,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区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在忽略非必要技术特征(多余特征)......


·专利无效程序中一事不再理原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对已作出审查决定......


·产品外观设计的保护
      对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为了全方位的保护,其外包装、宣传品也可同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若外观设计产品仅在中国销售,企业可以仅申请中国专利。若该外......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用人单位能否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 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缘由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赋......

·什么是数罪并罚?
      (一)数罪并罚概述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有下列情......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何种标准?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全文,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但究其实质则是立法变化而引发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竞合的问题。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将劳动纪律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

·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核心要求
      1、成长型、创新型、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2、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3、符合国家环保政策;4、财务指标符合要求:(1)两套标准: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

·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
      1、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

·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作用吗?
      1、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时,以协议的形式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处分及明确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有子女的夫妻对子女的抚养费的支付等事宜所做的约定。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否支付违约金?
      法律仅规定两种情形可约定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


■ 法律问答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罪,怎么办?
·南宫看守所羁押女刑拘人员吗?
·请问离婚半个月以后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诈骗50万元如何定罪,会判几呢san
·2018年11日1日我和老伴在沈阳乘坐K76次列车到宁波,在
·三岁半男孩被他外公撞死怎么
·持*入室捅了两*造成轻微伤,非打架,纯伤害,这种会怎么判呢
·你好请问我在厂里受伤骨折了如果要申报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你好,客户欠我钱2了,给客户要客户说没钱,找各种理由拖着,又到底了微信也不回,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我在医院拔了一只智齿后,左肩感到不适时间一长导致睡觉也睡不着,不知跑了多少家医院,做了多少种检查,
·案子还没事情是这样的 用xx进行索取金额 数目130000谅解书怎么san
·你好,请问男女谈恋*一个多月了。20l510月份开始谈恋*的,到12月25号去领
·交通事故,挂车停运费多少钱
·我被诈骗,近5万,他们是以奔跑吧!兄弟的名义和税务局进行诈骗我该怎么办?报了案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
·你好,我在微信上认识一个朋友,他借交友平台骗取我对他的信任,像我推销产品暖暖纸巾机,我付款后他就把我
·这样合符程序吗,交警判定司机负全责
·碰撞马路中间挂落的电线造成受伤
·我们该如何答复及赔偿呢,我是延安环卫所得干部想咨询一下环卫工人肇事死亡赔偿办法肇
·交房延期导致限购补缴社保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不可以单离
·交通肇事赔偿无证驾驶给人撞
·关于拆迁房安置问题,原来户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张手写的遗书,
·购买脏车会如何定罪,你好!我有个朋友他购买了一辆脏车现在被警察带走了
·尊敬的人民法院领导,我接到一份快递,听说我儿在上海看宁所,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