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规定至少是8年,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规定为10年。
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与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不一致的,以较前日期为准。
但是,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保护。